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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分类:首页 >> 企业吸收合并公告登报联系方式
  • 登报程序: 
    电话或网络办理说明: 
    确定媒体----提供资料(传真或邮件)-----确认无误后付款----安排版面,当日提供资料最快次日可见报 

    登报声明的意义及相关法律规定
    一、以较广泛的传播方式,向社会公众公示声明内容;
    二、在法定的公示程序完成后,对该被丢失证在公示后被人使用产生的法律后果不承担责任。
    三、在法定的公示程序完成后,可以依法补办。

    登报范本:

    吸收合并公告
       中期********有限公司(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6000万元,以下简称“中**资”)、中期**有限公司(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5008万元,以下简称“中**媒”)、中******有限公司(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5008万元,以下简称“中**产”)、中******销售(北京)有限公司(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2000万元,以下简称:中**金)拟合并,中**资吸收合并**传媒、中**产、中**金,合并后中**存续,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18016万元,中**媒、中**产、中**金将依法注销。
       中**媒、中**产、中**金全部债权债务由**投资承继,请债权人于本公告起45日内,凭有效债券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。
       特此公告。
       
       中*********有限公司
       中******有限公司
       中*****有限公司
       中******(北京)有限公司
       2013年5月21日


    吸收合并公告

      XXXX有限公司(“吸收方”)拟吸收XXX有限公司,已于XXXX年XX月XX日获得XXX商务委员会的初步同意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XXXX有限公司和XXX有限公司的债务由吸收方承继,XXXX有限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登报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,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,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律程序实施。

    联系人:XXX,联系电话XXXX

     
    公告登报发布类型:
    遗失声明、注销公告、减资公告
    清算公告、合并公告、分立公告
    催款公告、拆迁公告、拍卖公告
    迁坟公告、法院公告、送达公告
    开业公告、破产公告、协查公告
    海事公告、招标公告、寻人寻物
    冒用声明、致歉公告、免责公告
    企业迁址公告、房屋权属转移公告
    股权转让公告、解除合同公告、解除劳动关系公告 等